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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检察依法起诉首例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2018-11-21 13:17:00  来源:

   2018年9月21日,我院刑检二部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陈龙龙、乙磊、王明贵三人批准逮捕。2018年11月20日,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陆东林、宋瀚林、陈龙龙、乙磊、王明贵五人移送审查起诉。本案是我院办理的首例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5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龙龙、陆东林、宋瀚林形成恶势力集团,在运送不愿入职及继续工作的外来求职者返回苏州大巴车上,以言语恐吓、扇耳光、拳打脚踢、逼签“自愿离开公司证明”、拍摄恐吓视频等暴力、威胁手段向求职者劫取所谓车费、违约金,陈龙龙负责整体事件的组织、指挥,系首要分子,陆东林主要负责收钱,宋翰林负责拍摄视频以及逼迫被害人签署证明。犯罪嫌疑人陆东林先后作案11起,抢劫数额合计10800元;犯罪嫌疑人宋瀚林先后作案12起,抢劫数额合计11200元。期间,犯罪嫌疑人乙磊参与作案1起,抢劫数额为500元,犯罪嫌疑人王明贵参与作案1起,抢劫数额为200元。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