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7年10月20日至12月9日,被告人张某甲、黄某某、陈某某为向被害人朱某甲索取债务,先后将被害人朱某甲带至本市**广场**酒店**房间、**公馆**房间进行看管。期间,被告人张某甲、黄某某伙同庄某某(另案处理)将被害人朱某甲带至本市高新区**公园内,由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张某甲采用打耳光、脚踢的手段殴打被害人朱某甲;被告人张某甲、黄某某伙同庄某某将被害人朱某甲带至江苏省泗洪县**医院,以卖肾做血检为由,恐吓被害人朱某甲。被告人聂某某于2017年11月下旬参与,期间,被告人聂某某采用洗冷水澡、吹冷风、喝尿、吃辣椒、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朱某甲偿还债务。
更多…案件发布
- · 苏州丝绸非遗保护创新举措正式落地 全省首例非遗领域支持起诉案发布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姑苏区德鸿顺电动车经营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杨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最高检第四评议组在苏州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 · 关于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 · 关于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晓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关于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黄佳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张锦荣、王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