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0-08-21 10:33: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1.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效开展。共办理涉恶犯罪案件4件35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坚持深挖彻查,对近年来办理的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逐个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条。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移送线索28条。强化案件办理,如在办理兰某某等12人敲诈勒索、诈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组成专门办案团队,全程引导侦查,集中提审、核证、汇报,仅用16天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履行主导责任,在办理一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件时,成功立案监督伍某等10人开设赌场犯罪,同时加强引导侦查,该案最终被认定为涉恶案件。办理的史某某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推动侦查机关查明事实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发出查封涉案财产建议函3份,督促查扣涉案款物400余万元。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就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企业、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推动网络招聘、金融借贷、招工中介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监督方式、强化长效治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年初,制定《服务保障做实做亮历史文化名城之核的实施意见》,围绕区委各项部署,全面履职,加强研判,完善举措,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对2018年办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开展态势分析,就医疗卫生、网络安全等领域犯罪新动向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获市、区主要领导批示5次。主动融入“两扫”行动、非法“一日游”专项整治等工作,对暴力阻碍“两扫”行动的犯罪嫌疑人葛某某以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起到震慑作用。参与全区环境综合整治,与行政部门加强协调,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推动阊门城墙附近“水关桥头”环境卫生问题的有效解决。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重点领域,加大普法力度,多次至观前酒吧一条街、石路商业街、南环新村等地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范“套路贷”等法治宣传,与群众双向互动,起到警示教育、预防犯罪的效果。结合办理的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开展普法工作,获评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

  3. 落实“两个聚焦”惠民助企。聚焦民生关切,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并将追赃挽损作为重中之重。在办理李某、王某等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有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引导教育犯罪嫌疑人王某、聂某某退赔赃款,带动其他16名涉案人员主动退赔赃款300余万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收各类信访218件次,邀请律师、人民评议员等第三方参与公开审查,有效化解矛盾。通过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依法对23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从严从快办理了于某某挪用企业“一带一路”海外项目工程款案件,帮助企业及时止损。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在办理某公司单位行贿案中,综合审查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加强法治引导,从少数“老字号”过度包装问题入手,联合企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体行政指导、举办“计量科普周”等系列活动,促进规范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获评区“企业服务荣誉单位”。

  二、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 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33件2980人,同比上升12.04%,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41件696人,提起公诉1185件1456人。紧盯社会热点,突出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从严从快办理了黄某某等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非法拘禁案等重大案件。在办理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通过制作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侦查机关调整取证方向,将案件准确定性为集资诈骗,精准打击犯罪。完善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细化办案流程,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决定不批准逮捕358人,不起诉191人,监督立案、撤案4件16人,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6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9件2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出抗诉3件。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刑事执行监督案件36件,经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24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收监3人。认真落实“宽容不纵容”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惩戒罪行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综合运用强制训诫、责令父母严加管教、跟踪帮教等措施,对23名轻罪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挽救,取得一定成效。

  2.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4件。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监督机制,通过完善检察建议质量评议、督促回复等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共发出各类民事检察建议17份,目前已收到书面整改回函12份,采纳率居全市前列。一份检察建议入选全市“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大力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关注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分家析产等重点领域,办理涉嫌虚假诉讼案件7件,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的不法行为。如在办理杨某某涉嫌虚假诉讼案时,通过“见底式”调查、同步询问等方式,还原隐藏的客观事实,精准固定关键证据,将犯罪线索依法移送侦查机关,并挖出另外3件相关联的虚假诉讼线索。面对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老年人、弱势群体多的情况,强化释法说理,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表述方式让群众看得懂文书、听得懂理由,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3.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支持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检察官“公益代表”职能,获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黄爱军批示肯定。就某电子公司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环境损害赔偿53万余元,现已全部赔偿到位。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与市、区两级多家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双向移送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线索22条。做大做强“公益守护联盟”,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推进“玉雕工作室违规使用英烈姓名案”等10件公益诉讼案件的有效办理。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公益诉讼提前介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介入调查个别老字号食品类企业生产不规范、辖区内多家药店销售违规消毒产品等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持续跟进督促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加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吴门桥修复、横塘驿站修缮以及“七狸山塘”等特殊历史文化资源的品牌开发,助力古城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文物专题研讨会邀请我院列席交流。市文物局专门撰文宣传我院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并将之提炼为文物保护的“苏州模式”。

  三、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1.严格执行新刑诉法规定。按照最高检“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要求,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建立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内部审查与监督通报机制,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保证认罪认罚具结程序依法进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比例占全部案件的70%以上。在办理某银行营业部原总经理吴某某贪污案时,强化释法说理,引导其认罪悔罪、退回全部赃款,挽回国有资产损失500余万元。着力推进确定刑量刑工作,针对23种常见罪名,梳理历年判决数据,为量刑建议提供依据。组建量刑建议审核小组,全面审核把关,提高量刑建议质量,法院采纳率达90%以上。将刑事和解作为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关系修复的重要手段,对31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及时赔偿,从而得到谅解和从轻处罚,同时也解决了被害人的生活困难。实施案件繁简分流,通过与公安、法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刑拘直诉机制等,提高速裁案件适用比例,办理速裁案件133件。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案件,采用社会调查函前置程序,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

  2.创新创优检察产品。建立诉前污染损害修复机制,着力破解环境评估费用高、小污染企业愿赔难赔的问题,引入环保专家意见,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联系有资质的企业进行修复,并全程监督。这一机制不仅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调动其修复主动性,也让环保部门摆脱无人赔偿只能“自行买单”的困境,一举多赢,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完善不起诉公开宣布机制,对网约车司机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布,当场训诫被不起诉人、向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并首次采用网上直播方式,扩大受教育面,观看人数超过400万,最高检童建明副检察长现场指导,并给予高度评价。持续抓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见效,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性侵预防工作,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20名律师、教师、团干部开展专门培训,组建“姑苏护蕊”未成年人防性侵志愿讲师队伍,开展校园、社区巡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家长、学校共同保护的意识。深化检校共建,6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教育未成年人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举办普法宣讲、模拟法庭等活动20场,线上线下受众10万余人。

  3.探索智慧检察新方式。根据省检察院部署,承担全省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诈骗案件模块试点工作,诈骗案件阅卷时间平均缩短30%,在全省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办案中心管理平台、取保候审监管平台引入人脸识别功能,形成系统推送、提前预警、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的数据化、智能化检务管理新模式,以科技手段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研创集法治宣传和专业科普于一体的“法眼识动物”微信平台,方便群众识别野生保护动物、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消除群众因缺乏辨识能力和法律知识而面临的违法犯罪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宋青多次关心该平台开发、使用情况,并在最高检座谈会上进行了介绍。

  四、增强履职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突出政治建检。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投入区“四类行业”综合整治、环境提升“百日行动”、“331”、“263”等专项整治,将主题教育成果化为实际行动。紧盯群众期盼,深入社区一线开展主题党日、先锋行动,协调解决了社区群众反映的门牌号码混乱、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老大难”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法义与归”检校共建,与市景范中学在党建、法治教育、校园安全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合作,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

  2.提升司法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梯次推进”计划,广泛开展全员培训、分层分类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推出春雨小课堂、检察圆桌派等精品课程17项。开展典型案事例、精品检察建议评比,邀请法学专家进行点评,不断改进办案理念和方式方法。我院办理的何某等6人非法收购、运输、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吴门桥修复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消毒品违规添加激素类药品公益诉讼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层报最高检。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季度之星”评选、获奖团队报告会,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10个集体和个人在上级举办的刑检、公益诉讼、书记员技能等多项业务竞赛中获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组入选全市“十佳办案团队”。

  3.强化内外监督。探索“嵌入式”检务督察,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将内部督察监管贯穿办案全流程。开展“落实严管要求,提升纪律作风”专项活动,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严管态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专题汇报。拓展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渠道,先后邀请183位代表委员、364位群众代表,以工作通报会、检察开放日、现场观摩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主动通报工作6次。扩大检务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081份,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检察工作动态253期,自觉接受广泛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获得 “江苏省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16项、全市检察机关“突出贡献奖”、“忠诚奉献奖”等个人表彰36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改进;二是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三是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

  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0年姑苏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为姑苏区打造发展“硬核”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跟区委工作部署,着力打造“精准化”服务发展新模式。深刻领悟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聚焦古城保护、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区域重点整治工作相结合,围绕“治本”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治理风险预警、督促、反馈机制,对重点领域、行业和节点加强研判、精准施策,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地,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落实最高检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等工作部署,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和把握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规范经营,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检察产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中寻找检察工作切入点,为群众提供分类化、多元化、精细化的检察为民产品。与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机制,合力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防范、发现、打击虚假诉讼线索互通机制,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打击刑事犯罪相结合,推动形成诚信诉讼氛围。牵头建立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无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衔接配合。将司法救助与支持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加强救助效果的跟踪随访,尝试开展以经济救助为主,心理救助、技能培训等为辅的多元化救助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的效能。

  三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走“精品化”办案之路。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线索收集、移送机制,精准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明确赋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积极、稳妥办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检察作用,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的“姑苏模式”。

  四是深入践行初心使命,着力锻造“精英化”检察队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前置化、数据化的内部监督新方式,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落实新修订《检察官法》,优化办案质量评价指标,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绩效考评,倒逼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突出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以赛促学,提升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拓展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树立公正规范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姑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