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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智慧检务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8-07-05 16:07:00  来源:

  区人大常委会:  

  2018427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之意见转达给我院,要求我院在工作中加以参考并予以落实。对此,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现报告如下: 

  一、坚定树立科技强检意识。智慧检务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既是检察工作的新机遇,也是检察工作的新起点。 

  新形势下,必须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科技强检意识,积极推动司法理念、司法实务全方位变革,实现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与检察机关指挥决策、办案办公、司法监督、检务保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的深度融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插上科技“翅膀”,在科技变革的新时代斩获丰硕成果,成为智慧检务的践行者和获得者。 

  二、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数据是资源、应用是核心、需求是导向、安全是保障”建设理念,高起点规划,科学有序统筹预算资金,按照先进标准建设科技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基础设施科技含量。今年要加快我院办案中心转型升级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部项目按期完成,构建融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审讯同录等功能的于一体的视频综合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开庭、提审、庭审、听证、会见当事人及同步讨论案件,视频信息集中展示、统一调度和分析应用,为建成体现苏州水平、全省样板办案中心项目赢得先机、提供经验。 

  三、加强数据管理与分析应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全力配合省检察院信息化项目在本院深度应用,加快智能化软件应用,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和办案活动实时动态监督,提升整体检察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有序推进系统内、外部互联互通,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最大限度发挥情报、数据在决策指挥、打击防范、应急处置、风险研判等方面的先导性、预警性作用。充分运用数据全程留痕等功能,严密监控司法流程,健全与上级、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苏州政法平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实现信息一方采集、多方共用、关联共享。 

  四、丰富智能检察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检务服务建设,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快建设“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形成融信访申诉、法律咨询、检务公开、活动预约、检察宣传等于一体的智能化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智慧服务,今年要着力开展取保候审人员管理系统和“三个一分钟”律师服务系统等项目的再完善再强化,探索开发历史文化名城检察保护智能地图、设立社区电子检察室,让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办成事、办好事,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提升阳光司法水平。 

    

  智慧检务建设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可谓“路漫漫其修远”。我们有信心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开阔视野,勇立潮头,积极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驱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动能、开辟新境界。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人民检察院 

                               2018627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