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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消字号”神药不是药!
2019-07-26 13:46: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近日,我部所办理的“姑苏辖区多家药店涉嫌非法销售含有激素的消字号产品”一案被地方主流媒体苏州日报所报道。

  在办理此案中,第四检察部质、效并重:2019年6月19日晚从媒体获得“苏州药店卖激素神药膏”的线索后,6月20日上午部门全体干警前往辖区各药店买“消字号”药膏;6月20日下午、21日上午完成法律检索、法条梳理,调查清楚所侵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危害性,并将药膏送检;6月22日(周六)接到检测机构通知,已有4支消字号产品具有激素;6月23(周日)部门干警全体加班讨论并修改检察建议;6月24日检察建议正式发出前,在姑苏区检察院濂溪坊征求被建议单位——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的意见;6月25日,送达检察建议。短短4个工作日内,在部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高质量完成线索受理、调查核实、文书制作、开会商讨、送达建议等工作。

  目前虽然案件已办理完成,行政机关按照我部发出的检察建议积极整改,但是四部仍继续深挖细耕,对此案中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进行调研。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