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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促履职 形成合力保安全 第四五检察部主动介入石路金座大厦电梯“冲顶”事故
2019-11-07 14:53: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11月6日上午,姑苏区检察院接到线索,石路金座大厦发生电梯“冲顶”事故,因涉及公共安全,第四、五检察部第一时间派出干警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赴现场展开调查核实。经查,本次事故系因电梯制动器失灵导致,所幸事故发生时轿厢内无人,未造成人员伤亡。针对事件中暴露的安全问题,姑苏区检察院干警要求电梯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建立安全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定期维保制度。同时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民生安全为重点,依法履职,强化监管。随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了约谈,并邀请省特检院苏州分院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今年8月,姑苏区检察院针对阳光城花园小区及汇邻广场电梯检验超期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公共区域电梯安全使用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联合行动,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延伸,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中,检察机关主动介入、靠前监督的探索实践。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