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陆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8年6月11日1时许,被告人陆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苏F1****的小型普通客车从本市相城区**镇**大排档出发,沿**高速行驶至**大桥南公安检查站处时,被执勤的民警查获。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陆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1mg/100ml。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陆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8年6月11日1时许,被告人陆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苏F1****的小型普通客车从本市相城区**镇**大排档出发,沿**高速行驶至**大桥南公安检查站处时,被执勤的民警查获。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陆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1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