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8年 10 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司某某在本市姑苏区**街**北路路口人行道板处,盗窃文某某停在该处的黑色一马电动车一辆。经鉴定,该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4599元。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司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9-04-09 09:48: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编辑:周慧婷
更多…案件发布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董某某提起公诉
- ·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检察听证开到家门口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刘心、董绍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关于召开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尹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刘天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苏强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