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月5日在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国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四年来检察工作回顾和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紧跟区委部署,努力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主动献策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服务姑苏区“四区四高地”建设实施意见》、《保障姑苏区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等,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予以落实。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征收、非公经济等领域所办案件,及时提出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向党委政府提交研判报告66份,获市、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7次,帮助相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31项。从依法保护社会公益的角度,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起草工作建言献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成贴合百姓需求、具有姑苏人文特色的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在各街道设立“邻里检务驿站”,将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向45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26万元。促进法治建设。开展“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试点工作,防止有罪不纠、以罚代刑,严查违法行政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将法治宣传贯穿办案始终,以案说法、释法明理,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弘扬法治文化,形成有姑苏检察特色的示范效应,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4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4640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建成远程提审系统、远程庭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大大提高办案效率。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57件63人、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查处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21人。案值千万元以上案件4件,百万元以上27件。受上级检察院指派,办理了山西1·23专案等多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开展查办国有企业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案件31件,以反腐实效回应群众期待。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5件18人,追加逮捕、起诉19人,提请或建议提请刑事抗诉7件、民事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4份。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2人,建议收监17人。
三、改进工作方式,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立足司法为民优化便民措施。推出“三个一分钟”律师服务系统,为律师提供阅卷、查询、告知等快捷服务,节约诉讼成本,被省检察院推广。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提供集网上申请、查询、送达和验证于一体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e”服务,为查询单位提供方便,得到了最高检预防厅的认可。积极破解难题创新业务机制。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化办公办案“姑苏模式”,实现各项业务“办、管、控”相分离,促进了全院工作的高效运行。为消除取保候审人员管理盲点,建成全国首个“取保候审人员微信管理系统”,采用手机定位、语音签到的方式加强监督,自实施以来无一例取保候审人员逃匿现象发生。根植姑苏文化创立工作品牌。“历史文化名城检察保护机制建设”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工作得到区委领导的多次肯定。吸收姑苏城内“濂溪坊”人文元素,注册全国首个预防工作商标“濂溪清濯”。“濂溪”检察文化建设在检察系统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四、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党性修养、司法为民、廉洁从检等理念的培育和提升,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作风,常态化开展内部巡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在全院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整改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出台规范化制度26项,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强化素能建设。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广泛开展全员培训、分层分类培训工作,通过健全“双导师”人才培养机制和岗位实践“大熔炉”机制,突出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养。开展的“贿赂型职务犯罪立案标准问题研究”获最高检重点课题立项,并顺利结项。以“匡英俊测谎工作室”、“无国界刑检工作室”等四个工作室为主导,着力培育专门型人才。目前,我院共有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和专门人才8人,岗位能手21人。69名干警在省、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五、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区一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落实代表审议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各项工作情况,按照会议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18次,走访代表委员168人,发送工作短信192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构建代表委员参与预防调查的常态化机制,相关预防建议三次被市政协立为提案,推动本市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规范化制度。落实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专题通报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我院,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开展自侦案件人民监督员告知64次,举办案件公开听证10次,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新渠道。通过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公开法律文书1622份、案件程序信息2362条,实现了阳光检务。
2016年,我院继续坚持高点定位,以争创一流的勇气和信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6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0人,提起公诉1113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垃圾倾倒太湖案”等61件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依法审查起诉。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处置和释法说理工作,引导被害人依法表达诉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高度关注土地征收、金融贷款、国家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依法办理央视曝光的吉姆西公司诈骗巨额新能源汽车补贴案,对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犯罪,对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严格涉企案件新闻信息发布程序,护航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的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得到圆满化解。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开展。建立“个性化保护档案”,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获评“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大品牌”。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6件2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人。查办了市粮食局原局长黄雪球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面对职务犯罪日益复杂化、智能化的新趋势,利用“智慧侦查”平台,以“大数据”辅助侦破案件,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形势的研判分析,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被区委书记王庆华批示肯定。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查办城市照明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5件6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结合办案,撰写预防调查报告6篇,相关预防建议被市政府出台的《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采纳。积极融入社会诚信建设大格局。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3200多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386次。对有行贿记录的11个单位和个人,联合相关单位督促其退出招投标,起到了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6人,决定追加逮捕、起诉3人,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7份。坚持疑罪从无,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8人,不起诉39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建议收监2人。对在押人员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开展监督,向罪犯户籍所在地人大选举委员会发出停止行使选举权利决定书,积极服务换届选举。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7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监督执行、监督违法等检察建议32份。
四、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将53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办案干警择优遴选为员额检察官。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促进检察人员职业化发展。健全司法责任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具有业务针对性的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案件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司法档案制度,规范办案流程,以信息化方式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深化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诉前引导、把关作用,严格把握证据标准,排除证据瑕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加大公益诉讼试点力度,向市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2件。加强信息化建设,针对纸质卷宗携带不便、无法实现办案团队共享等问题,建立电子卷宗系统,实现办案无纸化。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发展根基。加强党性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辟党建教育基地,自主研发“党建微信互动平台”,增强党性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增强党性修养,效果显著,得到了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狠抓纪律作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个别谈话、抽查案件、走访相关单位、向律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体检式”内部巡查,严格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增强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庭审评议、疑难案例考试、突发事件处置演练等岗位实战练兵活动,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工作水平。在全省职务犯罪预防业务竞赛中,我院成绩名列前茅,一名干警获得全省职务犯罪预防“业务标兵”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连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被省检察院授予“江苏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彻底摆脱了原古城区检察院工作业绩长期低位徘徊的落后局面,面貌焕然一新。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集体荣誉82项,以及“江苏好人”、“苏州市十大女杰”等个人表彰284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的历程,我院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锐意改革中发展,在破解难题中前进。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事业之所以能取得新的发展,检察工作之所以能创造新的成绩,主要是坚持了以下几个方面:坚持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促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提高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开拓进取的精神,保证检察工作具有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姑苏区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促进改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跟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产业转型、整体保护、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强化服务举措。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依法严惩合同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促进形成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与市场监督、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诉求表达渠道,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行政执法监督、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苏州“老字号”企业商标权。
二是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上下功夫。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所关切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等的监督管理,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工作力度。继续把司法办案作为立足之本,认真履行批准逮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更加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逮捕法定标准,规范附条件逮捕,控制审前羁押率。强化捕诉对侦查活动监督的衔接,减少捕后诉前监督盲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深化“智慧侦查”体系建设,利用侦查数据库等平台辅助办案,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纠正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将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制度结合起来,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官办案业绩评价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检委会专业化建设,规范检委会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检察职能独立价值,构建良性健康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健全侵权事实调查认定机制,加强诉前程序的研究和探索,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逐步构建检察工作规范化运行体系。围绕规范案件监督管理、检务管理、检察行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等内容,建立健全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体系。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扩大办案流程公开、审查公开、结果公开、评价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履职规范,强化检察人员职业行为监管和八小时外管理,促进形成规范的行为自觉。
六是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履职需要、业务类别,以专业化要求健全办案团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强化办案团队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办案力量合理调配。加快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培养,围绕各业务类别履职范围和程序,实施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培训,深化检校合作,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攻坚力度。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开展信息化和新知识全员培训,推动常态化学习制度,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姑苏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