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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大决议】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1-08-06 16:56:00  来源: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2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对我院该项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我院在工作中加以参考并予以落实。对此,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引领,压实主导责任

  牢固树立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这一理念,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批捕、起诉职能,逐案逐层把牢审查关口,通过对已办案件加强梳理排查和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认罪认罚主导责任,确保制度“应用尽用”,落地见效。

  一是组织学习交流,提升能力水平。引导检察官从刑事诉讼、国家治理的大局着眼,集中学习最高检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在制度适用过程中对存在的堵点痛点研究解决对策。层层落实责任,由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认罪认罚制度适用逐层把关,确保制度适用的积极性、准确性。

  二是开展案件“回头看”,查摆适用问题。对2021年以来所有未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排查,查明未适用认罪认罚的原因并进行类型化分析,围绕不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例如对认罪但不认罚的案件,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充分展示量刑建议的计算过程、同类型案件裁判结果、值班律师参与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达成认罪认罚协商“诉讼合意”。

  三是精简办案程序,实现质效统一。对速裁、简易程序案件制作要素化表格式审查报告,简化告知流程、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出庭方式,部分速裁案件由轮值检察官集中出庭,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给予程序上的从简和实体上的从宽处理,实现惩治犯罪与提升诉讼效率相结合。

  二、强化协作配合,达成高度共识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树立流程共建的全局观念,增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络,以“一体化”办案中心为依托, 维护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深化检警协作,做优侦查引导。充分利用好公安机关一体化办案中心,协调公安机关、法院建立集中工作机制,即公安机关集中移送、检察机关集中办理、法院集中开庭,扩大现有远程开庭提审规模,保证案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正常办理。

  二是畅通检法信息,做优定罪量刑。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围绕常见罪名,联合出台量刑规范化细则。召开联席会议,就适用缓刑标准、罚金标准等达成一致。

  三是完善司法保障,做优检律衔接。定期听取值班律师关于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值班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保障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的权利。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

  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检察官在证据审查、政策把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和矛盾化解方面的能力水平。强化认罪认罚制度宣传,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丰富培训内容,扎实实践功底。围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起诉书制作与案件质量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认罪认罚案件中常见问题小课堂培训,提高干警讯问能力。

  二是扩大对外宣传,传递司法理念。充分利用本院12309办案大厅、检察办案中心等线下场所和外网、公众号等线上途径,多使用群众喜闻乐见、接受度高的方式,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增加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

  三是积极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自觉落实上级机关工作部署,针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认罪认罚案件,在作出拟不起诉决定时召开听证会。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三个规定”,防范廉政风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们有信心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主导责任,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为服务和保障姑苏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