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院办理了一起某建筑监理公司高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案件。该案中,姚某系某建筑监理公司的股东兼总经理,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及证件用于经营活动。本院经过自行侦查取证,认为姚某伪造假证章系为公司经营并非为谋私利,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其所承揽的工程迄今为止也未出现过质量问题,姚某伪造假证章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依法对姚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同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伪造假证章情况在建筑行业已然成为“潜规则”。近年来建筑行业中的假证章犯罪亦层出不穷,如今社会对建筑行业质量关注度越来越高,承办人结合案件撰写情况反映一篇上报市院,助力建筑行业规范化发展。9月17日,承办人赴该监理公司进行假章假证普法宣传,首先结合案件对该公司进行了警示教育,对公司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最后分发了自制的普法宣传单。我院承办人一方面对企业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普法宣传,另一方面也对企业规范化经营、防范风险提出了建议。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姚某本人都表示会深刻吸取本次教训,规范经营,用好质量、优服务打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同时帮助宣传,与司法机关共同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