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上午,我院应苏州市司法局邀请,派员参加《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立法座谈会。《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是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在前期起草、调研、征集意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苏州市司法局邀请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住建局等行政机关以及我院共同参加座谈会。会上,各家单位结合职能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我院也从法律监督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推动完善地下文物保护是我院“特色建院、品牌强院”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保障姑苏区统筹开发地下空间工作部署,为促使经济开发利用与地下文物保护协同推进,走访了文物局、资规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推动考古前置制度落实到位。接下来,我院将持续在古城保护与更新方面强化检察履职保障作用,以此次地下文物保护立法为契机,推进地上文物与地下文物遗存协同保护,为姑苏区建成“一中心、两高地、一典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