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下午,根据院机关党委部署安排,本院第六、七党支部组织党员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会议由第六支部书记陶波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翔,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杰到会参加。
会上,首先由陶波书记带领两支部党员共同对《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进行了认真学习,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深刻领悟,并交流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提出要坚定政治方向,扎实为群众办事,并继续深入学习先进事迹。在场支部党员也都积极结合自己的检察业务工作发表自己的学习感悟,学习决议原文感悟原理经验,通过办案细节感悟为民初心,透过系统升级感悟创新力量,大家均深深认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杰也分享了自己学习感悟,认为《决议》中宝贵的历史经验能够切实指导业务工作,并提出部门干警办案过程落实两个维护,开拓创新办理精品案件,坚持讲好法治故事,工作中心归于人民。
最后,徐翔检察长与支部成员进行学习心得分享和亲切交流,并指出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学原文悟原理。支部党员,尤其是青年党员更要加强学习,在工余时间认真学习、在办案过程中深刻体悟,扎实打好政治基础,利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对于《决议》等文件的学习;二是要学深悟透,强化于行。要将学习所得转化为实际的学习成果,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践行初心使命,在日常办案中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此增强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三是要细化落地学习计划,通过支部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形成学习热潮,引领各干警积极投身学习中带动工作积极性,争取将“学当表率、敢当先锋”落实到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