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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07-02 09:08:00  来源:

  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6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会议审议意见发给你们。根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在两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四十五份报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依据高检院顶层设计、省市院统筹协调原则,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检力、要效率、要规范化的理念,积极推动上级院信息化项目的落地生根,并开展个性化应用项目建设,现代科技逐步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检务公开、队伍管理和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此,会议表示满意,并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大数据给检察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安全保密提出更高要求。要把安全保密贯穿始终,一手抓信息化发展,一手抓数据安全保密。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网络故障的能力。切实提升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水平和技术保障支撑能力,构建科学的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二要提高大数据应用能力,助推工作提档升级。要拓展大数据在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通过分析、挖掘和处理海量数据,构建积极主动的检察大数据应用体系,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加科学、更加精准的支撑。 

  三要强化大数据互联互通,努力推动数据共享。树立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维,秉持开放心态,破除信息壁垒,构建内部畅通、外部共享、跨类别、跨层级、跨单位的检察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形成大数据运用合力,满足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  

  四要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办案”,提升司法办案科学性。重视挖掘智能辅助办案的巨大潜能,把人工智能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全业务智慧办案。着力探索将证据标准、法律文书、量刑建议、庭审应对等转化为数据模型或智能平台,为司法办案提供实用有效的辅助支持。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7日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