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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合规建设助企纾困
2023-04-10 15:40: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基本案情】

  尚某经营着一家小型园林建设公司,2018至2019年,其虚开价税合计80余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冲抵成本后少缴企业所得税额20余万元。2021年底,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将其起诉至姑苏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检察官实地调查走访时发现,尚某的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劳务用工不规范,企业未来发展存在重大隐患。尚某本人认罪悔罪、积极补缴税款,对合规整改有强烈意愿,但是近几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无力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合规设计。

  很快,姑苏区检察院决定对尚某的公司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法律援助机制,对其进行合规整改。至2022年7月,经过近半年时间,尚某的公司逐步建立了完备的财务管理和劳务用工制度,合规成果审查验收合格。经公开听证,姑苏区检察院依法对尚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司留存了发展的“元气”,得以稳定经营,尚某也松了口气。

  虽然尚某及其公司被免于起诉,但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国家税收造成实际损失,检察机关会发函建议税务机关对尚某的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将面临最少1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行政罚款。

  为了帮助尚某的公司轻装上阵、重新出发,姑苏区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时,同步移送了尚某一案的合规整改材料、验收报告以及公开听证结果。

  最终,税务部门认可了合规成果,在拟定罚款金额时考量了合规这一因素,没有采取罚一倍的惯例,而是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最低罚率,对尚某的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尚某的公司一下减少了10万元的罚款负担。

  【典型意义】

  以办理尚某案件为契机,2022年11月,该院与税务机关会商建立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结果互认、合规从宽处理的协作机制,即检察机关将在合规整改过程中,事先征求税务机关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必要时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对于已完成合规整改后不被起诉的涉案企业,检察机关将案件移送税务机关建议行政处罚时,一并移送相关合规材料,且在《检察意见书》中阐明合规整改的相关情况。税务机关审核后,依据合规成果对涉案企业作出从轻从宽的行政处罚。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