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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分析】姑苏区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新特点
2018-03-26 15:56:00  来源:

   3月14日,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以“保障民生安全,打击伪劣产品犯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该院检委会专委、公诉局局长寿樱通报了姑苏区检察院近年来,运用检察职能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相关案例和工作情况。据分析,相关犯罪行为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美容药、保健品,利用淘宝、微信等网络手段进、销货居多,且数据呈上升趋势。

  海淘来的德国药实为禁药 

  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钱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的“littlebaby 德国正品购、"littlebaby 全球购”、“柏林长腿叔叔德国正品”三家淘宝网店销售德国药品。在此期间,钱某通过网络购进德国“GeloMyrtol foret”(成人型桃金娘)、“Myrtol”(儿童型桃金娘)两种药品,在明知上述药品系国家药监总局禁止进口且未取得我国药品批准文号或药品进口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上述三家淘宝网站向他人销售,销售数量共计622盒,销售金额十万余元。

  引力播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涉及的药品为德国药物,但系国家药监总局禁止进口。钱某从国外大量购进后牟利销售,构成犯罪。即便是合法的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都有极高的要求,一旦药品变质,很可能会危害患者的生命。而现在流行的海淘方式,远不能符合某些药品的储存条件。另外,通过网络购买对于商品的真伪也是一个不确定因素。

  注射用的肉毒素实为假药 

  现年35岁的单某是一家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他通过微信从上家处购买了进口肉毒素,而这些药品没有取得批准文号或药品进口批准。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之下,单某在姑苏区某美容店内销售,并为多名顾客进行注射该款肉毒素的药品。被抓获时,在美容店内查获该进口肉毒素等各类药品。经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肉毒素等各类药品均按假药论处。

  检察官提醒:根据调查,单某的上家是从香港等地进货,在深圳通过微信联系苏州买家单某的,然后快递发货。而上家曾因销售假药被判刑,是累犯。另外,检察机关在调查时发现,由于被注射过这些假药的消费者出于某种原因不愿出面作证,在对单某的犯罪事实认定上也产生了不少的影响。检察官建议广大市民,美容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遇到这一类销售假药的情况,应该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不要让犯罪分子逃脱应有的惩罚。

  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近年来,生命健康安全已经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姑苏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力度以回应群众关切。三年来,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2015年该院办理该类案件3件,2016年是5件,2017年则达到了13件。

  据了解,相关案件的涉案人员低龄化情况突出,“90”后人员占比较高,部分涉案人员具有医师执业资质或曾从事过医护行业。除美容业外,保健品业假药案件也相对较多。淘宝、微信成为进、销货的途径,给办案带来了难度。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或者参加博览会等获得产品来源,再以微商等形式进行网络交易,并异地发货,隐蔽性强、追溯源头难。

  针对新情况,该院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定期派办案骨干与行政执法人员就具体案件进行交流,从刑事诉讼的角度,围绕证据收集、固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建立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协作配合的力度,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

  今年,该院还专门成立了跨部门的民生安全工作室,集合了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全力以赴。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