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负责人:吉亚辉
组成人员:杨扬、罗粤瑾、李洲颜、王朝钧、陈梦君、周永俊、颜一顺、马一斌
部门电话:0512-67956530
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负责人:吉亚辉
组成人员:杨扬、罗粤瑾、李洲颜、王朝钧、陈梦君、周永俊、颜一顺、马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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