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人:王炯
组成人员:郑佳俊、张坚、缪春涛、华玲、游国华、龚静静、何胜杰、周雪莲、朱晗、何帆
部门电话:0512-6795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