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便利店、面包店以及大型超市的临期食品不同程度存在未设置销售专区等“乱象”,姑苏区检察院为此专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然而,不少便利店、面包店以及大型超市的临期食品却不同程度存在未设置销售专区、与距离保质期较长的食品混合销售以及未向消费者作特别提示的“乱象”。为此,去年9月以来,姑苏区检察院专门开展临期食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调查走访,临期食品混合销售“易中招”
临期食品,商家往往会采取打折销售,物美价廉受到不少市民追捧。但“临期食品”与“过期食品”仅一线之隔,如果商家未落实临期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对消费者进行特别提示,消费者极易“中招”,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市民张女士反映,自己前一晚在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面包,第二天早上吃早餐,发现面包刚好过了保质期,无奈只好扔掉。“超市没有把临期食品放到专区进行销售并进行提示,显然伤害了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张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姑苏区检察院调查发现,类似张女士这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
为此,姑苏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启动了临期食品销售情况公益调查。检察官来到人民路上的一家知名连锁品牌面包店,发现这家店未设临期食品专区和贴出醒目标识,把保质期已不足4小时的吐司面包与其他保质期2至3天的吐司面包放在一起销售,消费者很容易把保质期已不足4小时的吐司面包当成正常保质期内的面包购买。面对检察官的询问,面包店营业员称,如果面包到期会作废处理,面包尚在保质期内就正常销售。
随后,检察官来到一家大型超市调查,发现这家超市在超市主干道随意放置几个小推车,上面堆放了临期的零食和饮料,作为折扣商品供顾客挑选,但未明确标示该商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在正常售卖的货架上,检察官也发现不少临期商品。
检察官走访了辖区内10多家便利店、面包店和大型超市,均发现不同程度存在未设置销售专区、与距离保质期较长的食品混合销售,以及未向消费者作特别提示的问题。
专项行动,督促商家合法销售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在保质期内食用还是安全的,但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走,不及时食用很容易过期,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姑苏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刘杰尹说,鲜牛奶、现做蛋糕或面包、冷鲜肉等短保质期食物保质期比较严格,只要过了保质期,微生物超标的风险会增加。
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姑苏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判相关政策法规,建议督促相关食品经营者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分类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随后开展了专项行动,要求相关超市和面包店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和指示牌,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确保消费者知情并在保质期限内食用。并要求食品经营商家指定专人对每日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和清理,建立过期食品销毁记录台账。近日,姑苏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回访时发现,问题商家得到了整改。
搭建平台,避免临期食品过期造成浪费
临期食品销售不及时就会成为过期食品,很容易造成浪费。为了避免浪费,姑苏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与辖区大型商超、便利店、面包店对接社区,将符合要求的临期食品就近捐赠给社区的爱心捐赠点,并由社区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优先向困难人群免费发放。首期捐赠总价值约4.5万元临近期食品,惠及60多户困难家庭。
此外,姑苏区检察院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开展“邻临期”临期食品社区推介项目,以社区推送的方式将大型商超整理好的临期食品名称、到期日期、折扣力度等信息第一时间告知居民。项目第一期共计推出20种593件商品,受到了居民点赞。
“捐赠、推介平台的搭建,既为群众谋取了福利,又为企业减少浪费搭建了通道,进一步弘扬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刘杰尹提醒市民,在选购临期食品一定要看保质期,避免“中招”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