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姑苏区检察院就近日办理的多起电诈系列案件举行首次退赔款集中发还仪式,向全国各地电诈被害人王某某、许某某等7人发还退赔款48万余元。受疫情影响,本次发还仪式采取远程线上方式进行,是我院落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工作路径之一。
第一部分 仪式内容宣传
仪式上,各被害人代表先后发言,对检察机关追赃挽损工作表示感谢并纷纷点赞。其中,被害人黄女士表示,因疫情反复等原因,创办的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自己只能卖房筹款维持经营,此次被犯罪分子网络诈骗更是雪上加霜,感谢检察机关帮助追回部分损失,为企业的生存添了一份希望。
部分代表深切表达了对司法机关开展反诈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自愿在今后的生活中身体力行宣传反诈工作。为此,我院在仪式上向代表许女士、黄女士、王女士等3人颁发“反诈宣传员证书”,诚邀三位反诈宣传员配合我院在姑苏区开展各项反诈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追赃工作宣传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的高发态势,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勇于担当、忠诚履职,严惩上述各类犯罪分子的同时,坚持严厉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
一是全面引导追赃,实现止损即时化。我院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侵财案件中,主动联手公安机关彻查全部涉案财产情况,关注赃款、赃物去向。在我院办理何某某、丁某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反复梳理、核查涉案银行流水等在案证据,挖掘赃款转移账户线索,并积极联合侦查机关,通过实施冻结等措施,为500余名被害人追回犯罪分子转移的20余万元赃款。
二是全流程督促退赃,促进挽损最大化。将充分开展释法教育贯彻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法庭庭审各个环节,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退出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将退赃情况作为重要量刑依据。在本院办理的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针对朱某某不认罪且拒不退赔的情况,承办检察官通过电子证据开示程序与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双向引导,让犯罪分子在证据面前服法,促使犯罪分子主动、最大化退赃挽损。最终,朱某某自愿退出本人全部违法所得及被害人全部损失共计13万余元。
通过双管齐下,我院从2021年以来,共计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过程中为人民群众追赃挽损人民币1241700.58元,同时践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质化,教育引导犯罪分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追赃挽损率达68.6%;关联案件违法所得退出率达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