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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姑苏区检察院举行
2018-05-30 15:41: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以国家的名义呵护未来,以检察的责任护航成长”,2018年5月30日下午,苏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姑苏区检察院隆重举行。活动邀请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未检检察官代表、师生代表和数十家媒体记者。

  《小苏哥,未成年人检察是什么?》随着欢快的音乐,新鲜出炉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宣传动漫短片首次出现在大家面前,引起了前来参加活动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和媒体记者浓厚的兴趣。

  开胃菜之后,市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未检组组长姚国梅向大家通报了近三年来苏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构建社会支持体系、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开展法治宣传方面的成效。市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余晓杰随后介绍了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随后,各路媒体记者对各院未检检察官进行了集中采访,聚焦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亮点特色。

  发布会结束后,正式进入“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各位代表、委员和来自立达中学的30余名同学首先在讲解员的引导、介绍下,依次参观了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姑苏区检察院的特色工作场所、未成年人办案区、防治校园欺凌宣传展板,观看了预防校园欺凌的微电影,详细了解了姑苏区检察院办理校园欺凌案件的情况和防治举措。

  随后,立达中学的同学们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演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法庭审理,本次未成年人模拟法庭活动再次全面升级,更加紧凑的庭审、更加丰富的案情、更加生动的调查、辩论环节,加上参演者倾尽全力的发挥,让在座观摩的代表、委员和同学们纷纷点赞。

  紧接着,《你说我猜》的互动游戏环节把检察开放日活动的气氛推向高潮。为了考察在校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识,检察官事先准备了法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热点等方面的词组,由一位同学表述,另一位同学猜题。我“用暴力殴打了你,我构成?(故意伤害)”、“辩护人的职业是?(律师)”、“我是社会人指的是?(小猪佩奇)”、“我们现在处于?(青春期)”绞尽脑汁的表达、千奇百怪的答案,引发了在座嘉宾和同学们的阵阵欢笑。姑苏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对同学们精彩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并就在校生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如何避免不良行为预防犯罪发生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

  最后,各位与会嘉宾齐聚姑苏区检察院濂溪坊会议室展开座谈,就“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的主题发表了意见。姚国梅处长介绍了市院办理校园欺凌案件的情况和防治举措,姑苏区检察院施健副检察长结合姑苏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分析了此类犯罪的成因,并介绍了姑苏区检察院在治理校园欺凌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的积极做法和有益探索。

  参会的代表们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印象深刻,纷纷就各自领域内开展校园欺凌防治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代表、市局技侦支队三大队长陈凯表示“防治校园欺凌的第一步在于界定校园欺凌的定义,准确区分给被害人造成身心伤害的欺凌行为和同学间普通的打闹行为,尤其要在老师、家长之间形成共识。建议司法机关通过更积极的宣传和引导,引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共鸣”。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褚天生表示“防治校园欺凌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立足校园,通过校园警务、防治课程、指导手册、专业培训等方式提高学生、老师、家长的认识;二是家校合作,推动家校同心、合力育人;三是加强多方联动,欢迎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的共建”。市人大代表、吴江高级中学原校长李春林表示“防治校园欺凌要防微杜渐,对一些非暴力的言语欺凌、网络欺凌的情况要重视,及早介入;建议检察机关多通过展板、宣传片等丰富的形式开展案例宣传”。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高新区第三中学教科室主任曹春雷表示“防止校园欺凌的关键还在于引导正确的家庭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平台推动校园欺凌知识在学生中的理解和学习,欢迎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指导”。市团委干部周扬表示“防治校园欺凌要防患未然,把工作前置,重在预防宣传;要同时查找、解决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各自的问题”。区人大代表、东中市实验小学校长徐倩表示“要区分年龄段开展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非常欢迎检察机关开展动漫短片、互动游戏、童谣歌曲、模拟法庭等多形式的普法活动,同时还提到了预防未成年人沉溺网络的重要性,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监督”。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