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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共赢,狠抓落实,我院名城保护检察部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显成效
2018-05-25 15:13:00  来源:

  近日,我市多个媒体转载报道了市民在石路商圈附近部分人行道上停放非机动车被乱收费的新闻,有关行政机关互相推诿。因涉及公共利益,且有关行政机关存在不作为现象,名城保护检察部工作人员立即赴石路商圈调查取证,查明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发[2016]118号),我市于2016年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行政许可事项中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再进行审批,2016年前所审批的“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于2016714日已全部到期。但部分不法人员长期在石路商圈存在社会人员未经审批违法收费,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城市管理秩序的现象,金门路五星电器和自行车专业市场一带较为集中。此外,苏大附一院、长发商场附近也有类似情况。 

  媒体曾多次对上述行为予以曝光,但有关行政机关均以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为由,互相推诿,导致违法收费现象迟迟未能有效整治。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院名城保护检察部及时收集证据、梳理法律法规、厘清法律职责。524日,名城保护检察部召集姑苏区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姑苏区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督促街道、城管牵头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收费现象,525日,分别向姑苏区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随即,姑苏区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根据检察建议,联合城管、公安、步管办、市场监督局等多个部门对石路商圈非法收费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检察机关对事件进展全程进行跟踪,并提供了法律支持。此次检察机关针对非机动车停车非法收费现象长期整治不力的情况,及时主动介入调查,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迅速有效的推动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赢得广大市民的拍手称快,《姑苏晚报》、《苏州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 

调查过程中,名城保护检察部发现此类现象中由于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重合,且相关行政法规授权不明晰,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以致互相推诿,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整治,屡禁不止,目前全国范围内关于此类行为的治理都是一个疑难问题。下一步,名城保护检察部将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梳理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此类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