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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兰云飞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诈骗案宣判
2019-05-27 14:15: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2019年4月30日,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兰云飞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诈骗案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其中兰云飞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余被告人获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法庭还责令各被告人退还被害人各项损失。

  被告人兰云飞在2018年1月至10月间,出资并先后纠集11名被告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事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活动。被告人兰云飞统筹指挥,利用车辆二次流动抵押贷款,骗取或敲诈被害人财物,先后作案13起,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630650元,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姑苏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徐翔检察长带领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化办案组,全程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针对案件疑点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0余条。在前期引导侦查奠定的良好基础上,仅用16天就完成了这起重大、复杂恶势力集团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在法院审判阶段,徐检率专业化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面对17名辩护律师,有理有据进行逐一辩驳。本案先后经过四天庭审、一天庭前会议。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打击恶势力集团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