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姑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翔列席姑苏区法院审委会。姑苏区法院院长杨晓春主持审委会。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一起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就本案中与控方存在争议的涉案信息性质界定、所侵犯的个人信息数量等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逐一讨论。
徐检从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角度发表检察意见,为审委会讨论表决提供参考:一是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加大对借助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信息交换、贩卖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准确把握司法解释中个人信息的法律内涵,对出于商业目的公开的企业相关人员信息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在交换、贩卖时是否需要二次授权必须结合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甄别。三是被告人违背信息发布一方的发布目的,滥用可以公开查询的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运用现有法律法规继续深入探讨。四是结合个人信息泄露的社会危害性,审慎办理该案件。徐检还指出,列席审委会,参与新型案件的讨论,对检察机关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精准指控水平都有很大帮助。
杨院长表示将认真考虑检察机关意见。同时强调,检察长列席新类型疑难案件的审委会,既是法院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对复杂案件精准适用法律的多元化手段,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双方工作交流协作机制,加强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