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战“疫”的关键时期,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同时,坚持将严格依法办案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结合,将案件办理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双管齐下,全力履行好检察职能。
“疫”情很严峻,办案不耽误。2月3日上班第一天,卫弘副检察长召集分管的第一、第二、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开会,以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指示精神,共同研究防“疫”期间办案工作部署。第一、第一时间梳理在办案件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区别情形办理。针对已办案期限届满的待捕、待诉案件,依法结案;对办案期限尚未届满的案件则依法办理延期手续,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全面审查案件信息。第二,加强与本院案件管理部门的配合协调,及时互通案件接收与移送信息;与司法局、看守所等机关及时联络,了解防“疫”期间值班律师、看守所会见的相关规定,确保办案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第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对于公安机关将要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提前做好办案准备;对于“疫”情期间的涉“疫”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充分发挥对侦查活动的引导作用。 同时,做好与法院的对接工作,保证起诉案件顺利移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刑检干警充分发挥现代化办案工具的优势,提前与值班律师联系,以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具结为主,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对于确有必要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提审的,干警们严格遵守看守所对于在押人员的会见规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预约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现场提审。2月3日至今,本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共办理批捕案件2件5人,公诉案件7件11人,其中通过远程通讯的方式提审12人。
“疫”情严峻,防“疫”不松懈。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在保证案件正常办理同时主动、积极参与防疫工作。一方面,在院干警积极参与防疫志愿工作,党员更是冲在志愿前列,至今已有12名党员同志主动报名参与街道有关部门组织的志愿活动,为一线疫情防控贡献姑苏检察力量。另一方面,三个部门中外地归来的14名干警在严格遵守隔离要求的同时,也没有把隔离期当假期,而是积极撰写信息材料及调研,通过视频直播的途径参与院内会议,了解并落实防“疫”期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干警作用,履行检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