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我院第四五检察部开展首次冬训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宁参加本次学习活动。
本次学习由部门年轻干警颜一顺领学,其他干警逐条讨论,并通过具体案例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在学习中,部门干警还围绕民法典中的流押条款、格式条款、打印遗嘱、自甘冒险、自助行为、高空抛物、保证期间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部门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受益匪浅,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适用溯及力认识以及拓展了监督思路。
吴检强调,要继续开展形式丰富的冬训活动,围绕素能提升的重点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通过专题研讨、案例研判、检答网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的学习培训摆在突出位置,并把对民法典适用的监督作为今年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