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
—— 2022年7月6日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晓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确立这一制度。2018年10月、2019年4月又将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写进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2021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就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委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区人大多次专题听取我院古城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为我院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明确了目标、提供了保障。近三年来,我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4件,其中涉公共卫生领域40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5件,安全生产领域2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3件,古城风貌保护领域20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17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8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2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1件。
一、强化理念更新,奋力开拓良好局面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取向,通过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检察关注函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大公益”守护格局。以大运河胥江小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抓手,与区河长办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保护区、姑苏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共同推动完善古城水治理体系。在办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元寺无梁殿公益诉讼案中,协调文物主管部门和小区居民代表举行公开听证,提出预约登记和定时限流的参观建议,促成各方达成共识,实现有序开放参观,妥善消弭了文物价值利用与小区居住安全的冲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研并充分肯定。
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发挥诉前程序督促协同、高效快速的优势,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通过提前介入、实地调研、座谈协调、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妥善解决重型车辆密集行驶导致路面坑洼积水、施工起重机吊臂违规伸至行车道上方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以及部分住宅区电梯超期检测、部分大型游乐设施无检验合格标志等问题。针对部分药店非法销售含激素的皮肤消毒产品问题,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被转化为全省“两会”的代表建议,得到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
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坚持目标导向,把解决问题的效果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在办理石路地区非机动车停车违规收费案时,就办案中发现的本地车辆停放存在监管空白等问题撰写领导参阅件,引起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推动综合执法部门开展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美化城区环境。聚焦建筑垃圾破坏河道水质、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最最精华一段”,对枫桥夜泊、平江古巷、水陆盘门等运河文化地标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运河沿线风貌环境整治,推动全国仅存完整的横塘古驿站启动修缮。
二、紧扣发展大局,有效助力社会治理
聚焦古城保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在古城保护领域展现检察作为。围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总体方案》,依托“姑苏名城·检察织彩”特色建院工作,打造“检察护名城”项目,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支持。组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措施,积极稳妥办理涉古城保护案件,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称号。加强古城保护理论研究和分析研判,针对履职中发现的问题,撰写情况反映和调研信息26篇。围绕城市开发建设中的小微型古建筑保护问题,结合办案开展检察研判,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曹路宝批示肯定。我院迅速落实曹书记批示要求,积极开展小微型古建筑和古树名木等专项保护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排查梳理相关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回应民生关切。围绕群众反映的临期食品销售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联合公安、区道路停车和地下管线管理站召开联席会议,对涉窨井盖案件线索逐个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0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制发相关检察建议3份,推动清理恢复盲道、消防通道20余处。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重点对KTV、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和旅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护航产业发展。以“检企联盟”为依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中的作用。依法介入松鹤楼、得月楼等老字号商标被恶意注册事件,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针对个别食品类老字号企业生产不规范、过度包装问题,联合企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体行政指导、举办“计量科普周”等系列活动,促进规范经营,获评区“企业服务荣誉单位”。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资源作为文化IP和核心地标对本土经济文化的重要价值。针对山塘街七只石狸保护不佳的情况,引导属地街道统一协调管理,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激发活力,推动三六六集团联合中国邮政和山塘旅游公司共同打造苏州首家狸猫主题邮局,成为山塘街的网红打卡点,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头版报道。
三、积极破解难题,着力提升履职质效
完善办案机制。制定《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规范》,通过细化调查取证计划、严格证据收集标准、优化案件信息存档程序等,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跨部门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与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制度,强化在信息对接、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沟通配合。针对文物遭受损坏后难以复原的特点,以公益保护为履职出发点,前移监管端口,联合行政机关建立历史文化资源损害预防机制,推动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加大科技投入。依托“数智检察”,进一步加深与市文保所在大数据监测等方面的共享合作。创设古城保护公益分析室,利用数据库实时动态监测功能,综合文物的保护等级、破坏程度、修复难度等数据指标,将档案标记为“红、黄、蓝”三色,分类分级管理,并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公益调查。借助无人机航拍、VR复刻和公益诉讼快速检测技术,妥善解决公益诉讼调查过程中存在的证明要求高、比对难度大、检测周期长等问题,办理的胥江小岛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技术辅助检察办案典型案例。
扩大履职宣传。以集中宣传、案例发布等方式,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和工作成效,打造“沉浸式”检察普法,增强群众的公益保护意识,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让文物建筑‘活’起来”、“检察监督守护姑苏城市印记”等公益项目获区级表彰。坚持历史文化保护从娃娃抓起,与市文保所、景范中学共建“少年文保所”,开展文物保护主题夏令营,编纂“法义与归”青少年法治系列读本,培养未成年人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加强协同联动,持续发挥检察效能
畅通线索渠道。与苏州日报社共同搭建“公益守护联盟”,将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区古保委、司法局、姑苏分局、律师协会等相继加入,逐步形成了公益保护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积极开通12309公益诉讼举报电话,以苏州检察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托,开发“公益线索”收集模块,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目前,共收集到线索50余条。其中,成案并采取监督的共29件,涉及古城风貌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
积极借助外脑。建立健全外派挂职、跟班学习、内部轮岗、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兼职检察官助理和行业专家智库选聘等机制,通过借智借力,凝聚更强力量,共绘公益守护同心圆。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以APP违规收集公民个人定位信息为主要切入点,与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专家团队进行协作,围绕行踪轨迹类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自觉接受监督。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加强与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通过邀请参与现场走访、公开听证、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依法正确履职。深化检务公开,适时向社会通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提升司法公信力。公益诉讼工作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
近年来,我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繁荣文化、服务民生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线索来源仍需拓展。获取公益诉讼线索存在一定滞后性、零散性和不平衡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线索多,而国有财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线索相对较少,有必要进一步拓宽与行政机关的数据衔接,完善线索移送机制。二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还需加强。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上,履职还不够精准,通过办理个案促进类案治理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结合的还不够紧密。推动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相互贯通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在具体线索转接、承办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此,我院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一是加快找准检察履职与古城保护的结合点。继续把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作为我院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检察护名城”工作为载体,从深化公益诉讼履职、优化古城营商环境、传承发扬历史文化、聚焦民生守护民利等方面着手,细化检察保障具体举措,将公益诉讼嵌入我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切实扛起服务保障古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不断深化理论建设与实践经验的契合度。学习借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优秀经验,拓宽工作视野,引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以优领学、办案促学,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线索受理、调查核实、诉前程序、公开审查、跟进监督、提起诉讼等各个环节,以线带面,不断健全与行政机关文件会签、信息共享、联合培训、人员交流、指引编制等工作衔接和长效协调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三是强力打通内部交流与外部协作的信息墙。建立完善贯通四大检察职能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建设内部监督线索信息处理中心,借助线索排查、大数据分析,开展评估研判,打通公益诉讼与其它各项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利用路径。加大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之间的衔接力度,健全完善与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和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从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
四是持续延展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的交互面。以法定监督范围履职为基础,以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重点,探索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准确把握群众关切的新类型案件外延范围,在办案中激发社会治理自觉。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做足做实社情民意研判等相关工作,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广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影响面。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既是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对人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奋力开创新时代下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局面,为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姑苏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汇报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