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依据高检院顶层设计、省市院统筹协调原则,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检力、要效率、要规范化的理念,积极推动上级院信息化项目的落地生根,并开展个性化应用项目建设,现代科技逐步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检务公开、队伍管理和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此,会议表示满意,并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大数据给检察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安全保密提出更高要求。要把安全保密贯穿始终,一手抓信息化发展,一手抓数据安全保密。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网络故障的能力。切实提升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水平和技术保障支撑能力,构建科学的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二要提高大数据应用能力,助推工作提档升级。要拓展大数据在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通过分析、挖掘和处理海量数据,构建积极主动的检察大数据应用体系,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加科学、更加精准的支撑。
三要强化大数据互联互通,努力推动数据共享。树立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维,秉持开放心态,破除信息壁垒,构建内部畅通、外部共享、跨类别、跨层级、跨单位的检察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形成大数据运用合力,满足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
四要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办案”,提升司法办案科学性。重视挖掘智能辅助办案的巨大潜能,把人工智能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全业务智慧办案。着力探索将证据标准、法律文书、量刑建议、庭审应对等转化为数据模型或智能平台,为司法办案提供实用有效的辅助支持。
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