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王(未成年人)是一名大一新生,去年2月放寒假与朋友聚会时,朋友小牛提出要带着他做一份“动动手指就能轻轻松松挣钱”的“跑分”兼职,生活费紧张的小王心动之下加入了“跑分”的队伍。
据小王回忆,自己将银行卡号提供给对方,很快就有钱陆续到账,自己只需要将银行卡里的钱转入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再将微信、支付宝里的钱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里,就能得到一笔手续费。半个月不到,流经小王银行卡的赃款就达到12.2万元。小王也得到了600余元的报酬,均用于个人消费。这些钱的来源是什么小王知道吗?令人痛心的是他表示自己知道“跑分”的钱是上家通过裸聊敲诈勒索他人所得,但是仍选择铤而走险。
案发后,小王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受理该案后,检察机关立即向小王户籍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发出社会调查委托函,还聘请了专业的社工老师进行一对一的帮教。经调查,小王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此次涉嫌犯罪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想要不劳而获,经过教育后能够认识到错误。小王作案时是未成年人,作案后仅获利600余元,实际获利少,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后,检察机关对小王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账户等存取工具,不可出借、出租或者出售,蝇头小利不可贪,法律红线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