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表彰决定,在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中,再次授予姑苏区院“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开展“净井有方”专项行动
青春与“法”同行,自护从“心”开始
回访“老字号”
推动非遗宋锦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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