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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识动物》又获奖!——姑苏区检察院宣传短视频荣获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
2020-01-13 11:13: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12月30日,在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颁奖会暨“新时代检察新媒体的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姑苏区检察院法治宣传片《法眼识动物》荣获短视频类银奖。

  近年来,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野生动物相关案件情况时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将野生动物打上“萌宠”的标签,伪装成可以普通家养的宠物进行兜售。部分购买者因缺乏辨识能力和法律知识,通过网络社交、短视频平台或者实体店购买野生动物,没想到触碰了法律红线,后悔莫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该院2018年办理的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在涉嫌犯罪的20余人中,有一半以上的嫌疑人是出于好奇和喜爱,将这些野生保护动物买回家作为宠物饲养而误入违法犯罪歧途。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用法,针对上述情况,姑苏区检察院思考如何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同时尽最大努力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为此专门走访野生动物保护主管单位——苏州市林业区,运用办案中心“智能办案综合管理平台”,对建院以来所有的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案件犯罪嫌疑人个人资料、涉及动物种属分布、相关法律的适用情况等多项数据开展深度分析研判。

  2019年初,姑苏区检察院又依托“姑苏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率先推出“法眼识动物”线上法治互动平台。该平台集法治宣传和专业科普于一身,通过拍照或者上传图片,可在线识别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点击查看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款。5月21日,法眼识动物”线上平台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宋青,江苏省人大代表吴爱军、苏州市政协委员、华方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芳以及苏州市林业局、姑苏区文体教旅委等多家单位负责人联手启动,并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呼吁,11万人通过《无线苏州》的图文传播观看了启动仪式。

  一年来,姑苏区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与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流行业和餐饮行业的合作,从捕猎、销售、运输、收购全流程进行预防、惩处。针对年轻人成为收购、饲养野生动物保护主流人群这一情况,主动联合团委、教体文旅委等单位,结合法治副校长履职履责,以图片展、公益宣传片、模拟法庭、公开课等形式,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传播至各学校、社区、企业、图书馆、地铁沿线。多方联动,协同引导全社会提升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意识。共举办相关活动18次,每场活动均得到了相关部门支持,群众踊跃参与,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

  “法眼识动物”平台自今年五月上线以来,累计使用1万余次,被人民网、新华网、检察日报、方圆杂志、江苏法制报等十余家权威媒体报道。《学习强国》转发了公益视频,姑苏检察发布公众号连续发布相关推送,呼吁社会各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配套的公益微视频《法眼识动物》(又名《以法为约:让野生动物回归大自然的家园》)从400部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正义网主办的“新时代 新检察 新影像”检察视频作品大赛三等奖。在此次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颁奖会暨“新时代检察新媒体的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又荣获短视频类银奖。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