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8年8月至9月,被告人柳某甲在明知罂粟梗等不能用于添加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使用自行种植的罂粟,将罂粟梗打成粉末,添加至其熬制的辣酱中,在其经营的本市姑苏区**羊肉**饭店内供顾客食用。9月12日被查获,并从家中查获疑似罂粟梗、罂粟叶碎段、罂粟果,经检测均含有吗啡、罂粟碱、那可汀成分。经鉴定,从店内提取辣酱罐、桶内均检出罂粟碱、那可汀成分。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柳某甲依法提起公诉
2019-03-21 14:22: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编辑:周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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