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取得车位业主许可的情况下,虚构车位业主委托其出租或转让车位,与被害人签订车位租赁或转让合同骗取钱财,骗得人民币合计112740元。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杜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9-03-20 14:48: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编辑:周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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