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我院对利用小区快递柜作掩护进行毒品贩卖的犯罪嫌疑人曹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3月间,犯罪嫌疑人曹某与证人周某在微信上联系购毒后,证人先在微信或支付宝上支付毒资,后曹某通过扫码支付打开丰巢快递柜柜门,放入毒品冰毒后,获取了开柜验证码,再将验证码发给购毒者由其自行取出。嫌疑人先后数次以该方式贩卖毒品,目前认定其涉嫌贩卖毒品四次,贩卖毒品冰毒数量达16余克。
该案系我辖区内首例利用微信和小区快递柜贩卖毒品的案件。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催生了不少服务新业态,快递柜作为现下一类非直接接触的快递服务,确实带给大众以更多的生活便捷,但运营企业的监管不力必然会滋生犯罪空间,防毒反毒不容马虎。对此,我院亦对因该情况而暴露的企业监管漏洞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责令快递柜运营企业加强监管,防止毒品经由快递柜流通出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