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上午,姑苏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对方某申诉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会。此次答复会引入第三方律师全程参与,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向申诉人开展答复,进行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方某于今年2月报警称,被前同事徐某以做生意借钱为名于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0月20日先后共骗取人民币149000元,因借款均通过pos机刷卡套现的方式给徐某,没有借条,现徐某失联,无法追偿欠款。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于2019年2月1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经侦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于2019年6月25日以对该案做出撤案决定。方某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姑苏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调阅案卷,与公安机关承办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多次约谈了徐某,听取申诉人意见。经审查,方某与徐某原系同事关系,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徐某向方某借钱用于生意,因手机营销、经营彩票店生意亏损,在归还了部分借款后,已无力偿还方某,故对其避而不见。经审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撤案并无不当。答复会上,承办人分别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审查情况,着重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针对性的答复。律师也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案件性质、证据证明效力,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区别等方面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并建议其收集相关证据,采取民事途径合理解决诉求。
本案由一起民事借贷纠纷引发,且当事人双方原系同事关系,具有一定矛盾化解的基础,从修复社会关系息诉化访角度考虑,姑苏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邀请第三方律师全程参与答复,从第三方中立角度帮助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疏导申诉人郁结的情绪,同时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了实体、程序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