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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4-24 16:04: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0年,姑苏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17项,“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建设标兵”等个人荣誉31项。检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被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 次。4件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或典型案例。

  一、坚决扛起责任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自觉服务“六稳”“六保”,落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求,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打造法治诚信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联合区工商联成立“姑苏区法治营商检企联盟”,推出服务民营企业“126行动计划”。坚持法治护航与法治引导“两手抓”,开通企业来访绿色通道、“蓝鹰领航”微信服务平台,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涉企风险提示,形成了检察服务民营企业新机制。强化企业涉案人员羁押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探索企业限期合规从宽制度,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倒了”。在办理某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引导该企业主动补缴税款、开展合规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并联合属地街道帮助解决疫情带来的经营困境。该企业成为首批复工企业,积极为防疫物资生产提供能源保障,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2.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立足司法办案,着力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共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6份,撰写风险研判报告43份,推动金融借贷、房地产交易、物业收费、医疗器材采购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苏州城区大型工程运输车辆屡闯禁区、事故频发的问题,报请市检察院召开工程运输车辆治理座谈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整治,获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批示肯定。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行政机关对建筑扬尘、河道污染等问题开展监督整治,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围绕社会关心的热点、重点领域,加强以案释法,至社区、商业街开展禁毒、防范金融风险等互动式普法,联合苏州市车管所将“拒绝酒驾”作为申领驾驶证的“必修课”,开设“检读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等法治“云课堂”,相关课程入选全省民法典普法短视频优秀作品。

  3. 助力古城保护与更新。围绕落实名城保护“两个条例”,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到保护古城“原汁原味”与促进古城“盘活焕新”协调兼顾,得到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黄爱军批示肯定。与主管部门协调建立文物保护和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设立古城保护数据分析室,实现文物数据库信息共享。联合办理阊门、胥门古城墙保护案、洙泗泉井保护案等一批历史文化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建立古城墙保护“三专一网”管理机制。助力打造大运河文化带中“最最精华的一段”,持续跟进督促横塘驿站修缮工程,推动大运河周边文旅环境整治。围绕打响“姑苏八点半”夜经济品牌,针对山塘街石狸的现状,提出系统化保护、特色化市场运作建议,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二、践行新时代法治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59件1792人,依法批准逮捕202件281人,提起公诉1086件1303人。加大对群众关注的重大、热点领域刑事案件办理力度,起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12件41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8件46人。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15件15人。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依法不批准逮捕127人,不起诉242人。在办理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导致直系亲属一死一伤的案件时,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并以公开听证方式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彰显了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落实扫黑除恶“治本”年要求,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城乡结合部区域治理等工作,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办理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入选《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指引汇编》。充分发挥诉前主导责任,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在全国率先试点侦查取证法律指引机制,试点半年来共向侦查机关提供取证指引56次,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军在最高检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中作经验介绍。

  2. 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撤案29件,纠正漏捕漏诉31人。在办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公积金案件中,通过周密审查证据、自行补充侦查,全面摸清制售假证章的上下游关系,引导侦查机关立案1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2人,纠正刑罚执行违法违规情形15件。针对疫情期间监视居住场所存在的卫生防疫及生活保障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杜绝安全隐患。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0件,发出民事检察建议18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优化执行方式,帮助被执行人解决了其残疾女儿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体现司法善意和温情。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在办理孟某工伤行政确认监督案件中,兼顾劳动者及用工企业合法权益,全面充分审查案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3.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定公益诉讼调查规范,着力提升公益诉讼精准度和规范性,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5份,回复率100%。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发挥检察作用,对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药品、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街巷消防隐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与吴门桥、金阊、虎丘等属地街道,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全力守护群众食、住、行安全。针对部分药店非法销售含激素的皮肤消毒产品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被转化为全省“两会”的代表建议,得到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国有资产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力度,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协助市社会福利总院解决精神残疾患者的权益保障资金长期缺位的问题,帮助农民工拿回应得劳动报酬59万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传递检察机关温情善意

  1.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配合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全院干警至火车站、社区等一线支援防控工作602人次,获评区“优秀一线抗疫青年突击队”。精准打击涉疫犯罪,依法提前介入、办理生产销售“假口罩”和借销售体温计之名实施诈骗等涉疫案件20件20人,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社会稳定。主动向企业问需问难,线上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帮助6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企业主解决经营性请假难的问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着力解决野生动物保护难题,在“法眼识动物”平台开通举报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及线索流转功能,与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合力。

  2.切实开展救助维稳工作。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完善来信办理、审查分流、督办互评制度,切实提升群众信访办理效果,共接收各类信访225件,按期答复率100%。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引入社会力量共同调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43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检察长带头接访,在办理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时,帮助信访人找回关键证据,并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诉求。通过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多名被害人或家属,通过书信、口头方式表示感谢。创新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为一位80岁高龄的来访人解开了心结。

  3.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提起公诉18件19人,均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的系统化心理疏导和治疗,帮助其及早修复心理创伤,回归正常生活。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对涉嫌买卖野生保护动物的未成年人朱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引导鼓励其在守法前提下发展兴趣爱好、规划学业和职业,朱某现已成为某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调查员。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教育机构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对全区近600所教育培训机构、1万3千余名从业者开展专项查询工作,排查、清退3名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加大与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姑苏护蕊”儿童防性侵项目在全区47所小学实现全覆盖。推出“成长守护”亲职教育系列课程,上线“学习强国”平台。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色品牌,与景范中学共建“少年文保所”,培养未成年人对古城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1. 突出政治建检,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现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打造“检徽护成长”“先锋检动力·公益护古城”“三微普法”等一批党建品牌,获评“市工人先锋号”“市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市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等荣誉。通过送法上门、党建共建等方式,帮助省定结对的泗洪县山头村提前脱贫摘帽,连续2年被评为泗洪县“脱贫示范村居”。扎实开展“四学三查两补”教育活动,建立有绩必奖、有错必究、有言必听“三有三必”机制,健全“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围绕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督察21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加大对检察人员规范履职的现场督察和网上巡查,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中心”。

  2.分类分层培养,提升专业素能。实施领军人才培养“砥柱”计划、新进人员培养“新苗”计划,举办小课堂、辩论赛、办案能力竞赛等业务培训72次,全方位提升业务素能,“师说检语”干部教育培训品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着力培养专家型人才,获省级以上课题调研奖项5个,1人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2人入选“全市检察机关青年精英人才”。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季度之星”评选、获奖团队报告会,选树“行动榜样”,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构建“全覆盖、一体化”检察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责任传导,激励干警职工争先创优,获区级以上各类竞赛荣誉16项。

  3. 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作落实“两个聚焦”惠民助企专项工作和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拓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渠道,以检察开放日、开放式检委会、工作通报会等形式,向126位代表委员、企业家和群众面对面宣传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以公开听证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公开听证12次,被最高检选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单位,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开展检察听证直播,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并在全市推广律师远程阅卷系统,使得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受到律师的广泛欢迎。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服务保障姑苏区重大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上,检察工作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法律监督的效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要求与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对照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能,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1年姑苏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不断强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加快实现古城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服务大局贡献检察力量。围绕姑苏区“十四五”规划和古城保护与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并重,保护古城与促进更新并重,通过办理精品案件,打造“检察+文化遗产保护”姑苏品牌,助力创新文化产业发展、优化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古城景观风貌三项重点工作。继续以“姑苏区法治营商检企联盟”为依托,精准对接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强化对企业的法治引导和法治服务,立足办案释法说理,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更新经营理念,助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是积极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精准发力彰显检察作为。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以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定期开展研判分析,积极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立足办理典型案件、精品案件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注重通过检察建议、检察风险提示函等形式,参与行业治理。发挥我院作为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的辐射作用,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强化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以“检察官进网格”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预防违法犯罪法治教育,着力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化社会治理机制成果。

  三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民司法做优检察产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切实推动四大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惩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以“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财产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助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社会保险、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四是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队伍,从严治检提升检察形象。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制度,以严的主基调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劲头与能力。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姑苏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