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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1-08 10:45:00  来源: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8年1月4日在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徐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姑苏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9件438人,提起公诉986件1293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坚持快捕快诉。第一时间介入虎阜路聚众斗殴案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坚持细致审查、从快办理、从严打击,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依法不需要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8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3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件,均作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27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教育督促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积极赔偿损失。认真做好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大重点环节风险排查评估力度,制定防范预警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依法惩治针对儿童、在校学生实施的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6人。对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作为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活动站,加入“1+N”站校联盟,围绕现实案例,开发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律职业体验”、“防治校园欺凌”等情境式法制课程。先后有来自振华中学等多个学校的300余名学生来院参观、体验模拟法庭,在寓教于乐中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服务区域战略实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将区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中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风险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研判报告《虎丘婚纱城聚众斗殴案折射苏州中心城区边缘黑恶势力犯罪现状亟需引起重视》被区委书记王庆华批示。在区人大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力度。《姑苏区名城保护行政检察监督实施办法》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进一步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与行政机关形成了名城保护工作合力。

  2.净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领域犯罪提起公诉60件117人。依法严惩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的犯罪行为,对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骗领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案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并结合办案开展新能源补贴资金管理风险预防调查,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堵漏建制,促进产业发展秩序规范。针对互联网犯罪日益突出的情况,以电子证据为突破口,加大打击力度,办理了扫码窃取支付宝内钱款案、非法侵入车站售票系统案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

  3.大力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对破坏环境类案件提起公诉74件159人。办理的“垃圾倾倒太湖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挂牌督办案件”,并入选最高检《十大刑案评点》。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起诉书中对“其他有害物质”的界定,在全国尚属首次,对污染环境案的办理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探索以公益诉讼方式积极挽回损失,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涉案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对2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以反腐实效回应群众期待。与公安机关协作开展追逃工作,将潜逃22年的犯罪嫌疑人杜振国追逃归案,有力地震慑职务犯罪。将智慧侦查贯穿办案全过程,有效运用侦防信息化平台,实现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侦查办案中的深度运用,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2.严查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征地拆迁、教育文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贪渎并查,立案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挪用公款案件专项工作,立案5件6人,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开展重点场所房屋及设施安全隐患专项调查,撰写的《苏州市重点场所既有房屋安全事故频发危及群众生命安全亟待引起重视加强监管》调查报告,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俞杏楠的批示肯定。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司法和行政领域失职、渎职案件3件。

  3.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建立检察函询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履职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和风险隐患,以函询方式超前警示提醒、诫勉纠正。结合办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向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检察建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精品检察建议”。推行预防职务犯罪“体验式教育”,通过组织税务、供电、医疗等单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参观监狱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1700余人。建立“国企廉盟”微信公众号,定期向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推送主题微信,实现点对点精准预防。

  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追加起诉7人,提起刑事抗诉3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7份。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133人,不起诉46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并做好监督案件的跟踪督促工作,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20人。

  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31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涉案标的286万元,通过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启动案件再审程序。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2份、监督执行检察建议4份、监督违法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对苏州某模具公司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前程序7件,均得到有效落实。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主动宣传法律、细致疏导,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

  3.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对监管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对5件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开展同步监督,及时纠正脱漏管问题,建议收监1人。对2名涉案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执行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及时掌握强制医疗人员动态。落实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畅通与异地检察机关的横向联动,加强对跨区域监外执行的监督衔接力度,对25名社区服刑人员确认入矫。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采用公开听证、综合评估、联合帮教的方式,严格把握变更条件,确保公正、透明。办理的盛某某案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五、积极稳妥推动改革,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办案质效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进一步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突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设立重大刑事案件组、外国人犯罪案件组等办案组织,在以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职责权限的同时,厘清组织内部职责,确保办案组织高效运转。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对案件办理、监督评价及司法素能等实行同步记录,档随人走,全面客观评价工作业绩。明确司法责任认定及追究方式,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与管理。

  2.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涉案款物和积存案件清理工作,确保线索总量清、处理结果清、涉案款物去向清。共清理线索87件,清理涉案款物373万元,所立案件均已结案并移送起诉,保证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做到转隶不留后遗症。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凝聚改革共识。配合做好岗前培训工作,为转隶后迅速进入角色奠定基础。按照规定,共向监察委员会划转编制48个,实转28人。

  3.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苏检掌上通等信息化项目的落实与完善,以智能化辅助办案、办公,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以苏州市政法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建立“左看右写”电子化办案系统,率先实现审查批捕、起诉的全程无纸化流转。通过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案件质量全流程监控,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的双提升。我院建立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和电子化办案系统的做法,被中央政法委作为深化改革的鲜活事例,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进行了介绍。

  六、坚持从严从实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1.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广泛开展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宣讲交流、主题党日等活动,把全院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微信党建互动平台,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党务知识在线学习测试,增强干警党性修养。以“六个一”走访调研等活动为依托,筑牢宗旨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实际加强党建理论研究,一篇论文获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研讨活动三等奖、全省一等奖。

  2.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切实加强检务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解决、跟踪问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巡察工作,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坚持案件质量评查、类案标准指引和全流程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04条、生效法律文书89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实现司法公开公正透明。

  3.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打造适应司法改革要求的检察官队伍。突出岗位特点,开展分类分层培训,以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发挥检察业务骨干的带头引领作用,开展“小课堂”专题授课、经验分享活动,积极培养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精英人才,一名干警获“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优秀预防员”称号。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检,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姑苏特色检察文化,增强文化凝聚力、创新力,效果显著,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名城保护检察实践工作情况,并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认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围绕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旁听案件庭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真诚听取意见建议。在涉及民生民利、社会公共利益及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处理决定案件的重要环节,引入人民评议员制度,人民群众以公开听证、公开评议的形式参与案件处理,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获得集体荣誉、个人表彰32项,工作业绩始终位居全市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法治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能力、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业务领军人才有待进一步培养。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8年姑苏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司法办案核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姑苏区做实做亮历史文化名城之“核”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有力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内涵,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区深入实施古城复兴、创新驱动、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四大发展战略的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活动,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审慎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有力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牢牢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维护民生权利,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认同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办好民生案件,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围绕监督职能全覆盖目标,更加有力地促进公正规范司法。牢固树立监督是“主业”和“基本功”的观念,强化对侦查权、审判权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把好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个关口,敢于监督,善于纠错,规范司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围绕司法改革各项要求,更加有力地抓好落实巩固成果。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和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以积极主动姿态投入到检察改革新实践中。认真研究原有管理模式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对接问题,突出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员额管理、绩效考核机制落实等改革重点,切实建立符合司法改革要求的管理方式,努力提升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科学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畅、规范、高效开展。

  五是围绕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办案纪律和机关作风纪律贯彻落实,促进规范、文明司法。把培养专业化检察业务人才作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人才发现、使用和激励机制,培养懂理论、会办案、有专业、善思辨的检察官队伍。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姑苏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