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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03-05 16:44: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10日在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姑苏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93件2666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93件69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182件1526人。

  1.攻坚扫黑除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积极投入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24人,提起公诉2件11人。落实“两个必问”要求,所有案件必须讯问“有无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无保护伞”,深挖彻查隐藏的黑恶势力。在办理史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通过对上千条聊天记录逐一细致审查,筛选出事先预谋、分工的关键性证据,破解“零口供”不利局面,并引导侦查机关追加2名犯罪嫌疑人,最终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坚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对2015年以来117个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逐个排查,发现并向区扫黑办、公安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7条。对涉黑涉恶案件100%全程引导侦查,在办理陈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先后3次提前介入,提出17条继续侦查取证意见。经我院提起公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注重源头治理,结合虎阜路聚众斗殴案件分析苏州中心城区边缘黑恶势力犯罪状况,向党委政府反映,助推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

  2.紧扣民生热点,守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打击涉及金融、财税、民生领域经济犯罪,对20件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酒托诈骗案、内幕交易案等重大案件,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突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2件,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加大对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司法保护力度,办理了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谢某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潘某等人非法侵入税务计算机系统逃避国家限购政策案、傅某等人跨境买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围绕社会热议的食品安全问题、教育培训机构乱象等,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一批无证经营食品加工黑作坊、无资质幼儿园被取缔。

  3.以案释法普法,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结合办理的“5.31”特大贩卖濒危野生动物案、多起P2P平台非法集资案件,以及毒品犯罪、组织作弊类犯罪案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现场答疑、广电网络平台互动、制作宣传展板巡展等方式,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犯罪,增强防范意识。围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以案释法,形成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护航”系列行动,举办幼童自护教育“护蕊计划”、“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模拟法庭”等活动10余场,受众1200余人。该护航行动入选市“百个重点志愿服务项目”。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法治建设的检察贡献

  1.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22件2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49人,不起诉124人。充分发挥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对危险驾驶、非法集资、涉未成年人等类型案件向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指引,共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指控体系。发挥监督过滤、把关、引导作用,提前介入社会广泛关注的醉驾导致辅警牺牲案,引导侦查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为侦查主攻方向,精准有力打击犯罪。加强对诉判不一案件的审查力度,对未查明认定累犯、适用法律错误、犯罪数额认定错误等情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出抗诉2件。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对3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老赖依法提起公诉。

  2. 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9件,发出审判监督、督促履职、督促起诉检察建议59件,提请抗诉2件,再审改判1件。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关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虚假诉讼高发区,监督虚假诉讼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加大国有资产保护力度,对6件租赁国有房屋经催讨后仍拖欠租金的案件,以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方式及时挽回损失。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在区市场监管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及时移送企业法定代表人违法犯罪信息,为加强监管提供依据。根据我院移送线索,对涉罪企业主变更法定代表人29件。

  3.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23件,对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情况、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和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同步监督。着力解决个别罪犯钻法律空子导致“羁押难”的问题,对以多次故意怀孕或吞食异物等手段逃避刑罚的罪犯监督交付执行,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脱、漏、虚管专项检察,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违反矫正规定的监督收监2人。完善社区矫正交付衔接机制,对异地交付延迟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成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与区司法局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帮教、审前社会调查等方面深化监督与合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审查39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19件,变更强制措施18人。一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三、全力维护公共利益,彰显社会责任与检察担当

  1.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自觉将全区中心工作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制定《服务保障姑苏区“四大发展战略”工作意见》。主动融入331专项整治行动,对4名寻衅滋事对抗整治的群租“二房东”依法提起公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市委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部署,创新12条工作机制。及时介入调查沿河文物保护单位“横塘古驿站”受损问题,协调多部门落实紧急保护措施。从解决石路地区非机动车停车违规收费问题入手,加强跟踪督促,推动综合执法部门开展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美化城区环境。参与整治“非法一日游”,办理全国首例制售假电子导游证案件,引导和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层报文化和旅游部,首次明确电子导游证为国家机关证件,对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批准逮捕,并向监察机关移送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2.推动生态修复补偿。办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99件,提起公诉189人。办案中发现建筑泥浆污染、用水安全隐患等方面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促成社会监管体系完善,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在审查起诉孙某某等10人非法处理1500余吨含铜废液污染环境案中,挖出污染背后的4条核心产业链、5个底端炼铜黑作坊及交叉供货关系,为有效铲除污染链奠定基础。针对环境评估费用过高、小污染企业愿赔却难赔的问题,探索诉前污染损害修复机制,引导并帮助犯罪嫌疑人自愿联系有资质的企业出具方案并修复,环保专家委员会审核方案并验收,检察机关全程跟踪推进,已促成3起案件的环境修复,涉及修复资金50余万元,解决了诉而不治、难治问题。

  3.增强公益诉讼实效。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支持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公益代表”职能,就飞燕公司污染环境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环境损害赔偿243万元,获法院支持。同时,督促并协助主管部门提起诉讼、追回垫付的污染应急处置费用。以“双赢共赢”为目标,将公益诉讼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问题解决,履行诉前程序13件。针对李根源故居火灾所暴露的老公房产权不明、管理难问题,积极调研并提出对策,通过市检察院向市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协调市、区两级主管部门顺畅衔接、迅速整改。就河道清淤工程损害河岸、桥梁、沿河文物问题,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保证清淤工程安全收尾,并推动市河道管理处出台专门管理规定。与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发起成立“公益守护联盟”,检媒合力推动冬青路绿化道长廊“美人靠”受损事件、“郝将军卖药处”石碑倒塌事件处理。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情况会上,对我院在历史文化资源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肯定。

  四、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1. 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实行扁平化、专业化管理。立足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办理以及打击金融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能要求,设置4个专门性办案部门,通过术业专攻、专案专办实现办案效能最大化。建立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办案尺度、证据标准,为检察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决策参考,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每一件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由同一名检察官全程负责、一办到底,突出案件事实证据审查和全程引导侦查,监督更加专业,诉讼更加精简高效。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环境资源犯罪办案组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办案组入选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培育对象,完成了最高检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办理证据指引”撰写任务。

  2. 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实行法律文书由办案部门和案管部门“双把关”审核制度,确保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进一步细化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办案流程、自行补充侦查办案流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和值班律师制度等,规范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听取意见等环节,尽快实现司法实践与新法的有效对接。加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办案衔接,完善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办案流程,坚持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确保案件从快办理。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均于2天内作出强制措施决定、1周内提起公诉。

  3.升级改造规范化办案中心。围绕司法改革新要求,在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检察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试点工作。引入人脸识别、可视化数据应用、远程指挥远程办案等智能化应用手段,对办案全程进行音视频监控,自动实现进入人员轨迹与案件信息相匹配、视频录音与办案笔录相匹配,智能化分析各项办案数据,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智慧辅助,全面保障办案公正、规范、安全、高效。检察办案中心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相呼应,打造了全省首个“双中心制”模式检察院。省检察院在我院召开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我院作为试点院代表进行了交流。

  五、坚持从严从实标准,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全面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和“三会一课”长期主题,班子带头,引导全院干警学深悟透思想体系,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紧压实。坚持严在平常、管在平时,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一把手上党课、纪律督察、谈心谈话等方式,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以机关先锋行动进社区、“六个一”基层走访、阳光扶贫、“两扫”攻坚战等活动为载体,主动结对社区,收集社情民意,将成效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效果中。我院党建品牌建设经验在全区会议上作交流,在市区两级各类党建评比中获奖9人次。

  2.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将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培养作为重点项目来抓,由各部门推选20名干警为培养对象,配备院内外高水平导师。其中,指派3名干警分赴市检察院、区法院跟班学习。通过高端培训、竞赛练兵、学术和实务研究,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平台。调整设立名城保护、民生安全、检察文化、智慧检察四个跨部门工作室,负责策划和开展工作,强化青年中层干部培养。开展季度之星评选、检察官小课堂、学习成果分享会等活动,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领军人才”,7名干警在全市业务比赛中荣获佳绩。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智慧检务工作情况。根据安排,向部分代表通报名城保护与行政检察监督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12次,以上门走访、案件吹风会、手机报等形式主动通报工作28次,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工作得到代表委员高度支持,关于规范古城“一日游”市场的检察建议被市人大代表吸纳作为提案提出。聘任新一届人民评议员,人民群众以公开听证、公开评议的形式对普通刑事案件开展监督评议,在群众监督下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形成检务公开常态化机制,公开法律文书943份、案件程序信息1598条,通过“姑苏检察发布”新媒体平台向各界群众宣传检察工作209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集体荣誉16项,“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等个人表彰24项。在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中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接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提升检察贡献度的方法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效果还没有完全显现;二是法律监督各项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工作实绩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检察职能调整、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所带来的变化,还没有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体现改革成效;四是自身监督制约仍需继续加强,严格管理、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9年姑苏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姑苏区做实做亮历史文化名城之“核”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更加有效地服务姑苏区经济社会发展。自觉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融入检察工作,围绕区域发展战略部署,深入研究司法需求,强化检察环节应对举措,努力提高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发挥监督作用,在深挖细查、破网打伞和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运用大数据比对等方法,将扫黑除恶斗争做出姑苏特色、检察特色。平等保护不同性质的产权,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纠正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慎用人身、财产强制措施,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健康环境。

  二是强化检察工作人民性,更加有效地服务保障民生民利。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贴民生热点部署开展工作。依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诉前修复和公益诉讼在促进生态修复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恢复性司法机制。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加有效地展现检察机关新作为。坚持双赢共赢理念,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构建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认真贯彻区委《关于支持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增长点,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咨询专家库”,积极借助“公益守护联盟”平台,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深入挖掘、精心办理有影响、有社会意义的典型案件,把办案作为宣传法律精神的公开课、作为推动履职尽责的督促书,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推动共性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是强化机制创新,更加有效地增强改革整体效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派驻律师值班制度等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和司法效率。探索升级“三个一分钟”系统,为律师提供更为便捷、安全的网上远程阅卷服务,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办案中心大数据应用系统,推进大数据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检察业务工作转型发展。

  五是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更加有效地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形象。坚持以“政治过硬”为立身之本,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对党忠诚、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防控化解风险,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开展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海棠花红”先锋阵地。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增强管理精准化,突出考核导向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分类分层加强人才选拔培养,采取专项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打造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树立公正规范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姑苏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梁广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