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要求:通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协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定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五大保护”齐抓共管,最终实现未成年人保护“1+5>6=实”。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立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地域特色,将以范氏义学精神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融入法治文化,积极回应范仲淹“微斯人,吾谁与归”的期待,把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之“法”,与其他“五大保护”之“义”充分融合,着力打造以“共建、共护、共育、共治”为内涵的“法义与归”工程,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
第一,创新共建模式,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
一是建立全国首个“少年文保所”,丰富学生法治实践。公元1049年范仲淹捐祖宅用以办学,现今苏州市景范中学校址便为范仲淹祖宅所在地。该院结合景范中学位于范氏义学旧址的特点,与该学校、苏州市文保所共建全国首个少年文保所,以“公益守护”赋予范仲淹“先忧后乐”精神新内涵。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实景模拟、苏州古城墙保护现状调查、大运河沿线古驿站失管失修问题法律分析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产和社会公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建立全市首家“校内法治教育基地”,打造特色普法课程。该院与学校共建全市首个“校内法治教育基地”,融普法基地参观、法治课程宣讲、模拟法庭等活动于一体,将法治教育送到学生身边,打通校园普法“最后一厘米”。利用检察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以及市、区两级教育在线平台,实现法治教育基地“云参观”、法治课程“云直播”、模拟法庭“云预约”,让更多它校学生都能参与体验。编撰“法义与归”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与多所学校联合开设“自我保护”、“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系列法治课程,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欢迎。《法义与归、健康成长》课程讲稿被评为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成果法治讲稿类一等奖。
三是建立“七Li护未”志愿团队,形成校园保护合力。以山塘历史文化街区七只蹲守石狸为原型,设计“七Li护未”形象,由各法治副校长牵头成立集未成年人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七种保护于一体的“七Li护未”志愿团队,共同构筑守护在校生的“同心圆”。例如,该院对一起学校反映的学生被家暴出走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联系民政部门为该学生提供临时庇护场所,之后多次联合所在街道、学校、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分别与该生及家长面谈,促成家长自愿接受家庭教育、学生自愿回归家庭。
第二,创建共护机制,着力构筑“防性侵”屏障。
一是加大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推进“化学”融合。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体现对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民事、行政权益的一体化保护。完善涉未案件“一案多查”办案机制,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的同时,强化能动履职,同步开展监护情况调查、民事权益受损害调查、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等,并从家庭、社会、网络等方面综合研判致案因素,采用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方式,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例如,该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依法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对因年龄原因未被刑事处理的共同侵害人、存在管理过错的场所经营者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督促侵害人家长强化监护责任,警示、引导相关场所经营者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
二是建立入职查询机制,织牢防范屏障。联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全市率先建立涉未行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及从业禁止制度。查询对象范围涵盖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工勤人员,并拓展到兼职教师、志愿者等其它涉未“密接”人员,进一步编牢安全防护屏障。先后共审查相关人员两万余人,对排查出的有犯罪记录者,均予以协调清退或不录用。例如在全市公益暑托班开班前,对2072名兼职教师及志愿者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让学生家长安心、放心,确保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是发起“姑苏护蕊”项目,推动自护教育。与“女童保护”基金会合作,联合区教育、团委、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发起“姑苏护蕊”儿童防性侵专业宣讲项目。与“女童保护”基金会合作,从教师、青年团干、律师中招募了一批志愿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以“一校一师一课”的形式,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专业教育,增强学生自护意识。目前,该项目已覆盖全区全部小学和幼儿园,受教育学生9万余人。
第三,创设共育体系,做好督促监护“后半篇”文章。
一是建立家庭教育评估等级标准,家庭指导“量身定制”。联合区妇联,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研究会建立家庭教育状况评估机制,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监护情况、涉案原因等充分调查,系统性评估家庭教育状况,找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受到侵害的家庭原因。将家庭教育情况分为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以及忽视型、溺爱型、专制型等不同类型。联合专业指导老师根据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二是融合家庭教育指导与心理关爱,亲子关系“双向奔赴”。在家庭教育状况调查评估中,同步开展心理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将心理关爱纳入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中。委托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未成年人和家长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梳理家庭矛盾根源,引导家长转变教养理念,纠正不当教养方式,提升教育保护能力。
三是研究类型化家庭教育问题,家长课堂“多元浸润”。通过与区妇联合作,共同对多个涉案家庭教育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总结做法成效,依托案件办理经验对类型化家庭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联合团市委开设青少年“立体关护”云课堂、联合妇联制作“成长守护”家庭教育指导系列课程,围绕亲子沟通、家庭关系修复、家庭教育方法等重点进行讲解,帮助监护人增强教育和保护意识。例如,邀请家长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模拟法庭活动,结合案件探讨未成年人涉案的家庭原因,针对平时应如何开展好家庭教育与保护等进行分析讲解,引导家长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获得一致好评。
第四,创造共治格局,扎实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
一是联合取缔“无证幼儿园”,保障入学安全。对辖区内存在的无证无照幼儿园进行暗访,在此基础上,就非法幼儿园现状、存在隐患、执法主体、法律依据等问题与教育部门及属地街道沟通,依法发出督促履职建议。促成两部门联合查封1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涉事幼儿园,查处3家无证幼儿园。同时,协助职能部门对涉及的幼童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选择有资质机构,确保幼童顺利入园入托。
二是联合查处“三无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对校园周边文具店开展调查,就多家商铺涉嫌销售“三无”玩具、文具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43所小学周边140家商铺进行了集中检查,查处违法商铺10余个。在此基础上,与区市场监管部门签订工作协作办法,建立儿童“食、药、用”等领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是联合消灭“安全隐患”,保障出入安全。针对老城区小巷河道多、新城区开发建设多的情况,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影响未成年人出入安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经摸排,发现部分学校附近存在河道救生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十字路口缺少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架空管线垂挂、人行道板缺失起翘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分别向河道管理、交警、住建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部门依法履职,主动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出入学校“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