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苏州**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人民币900万元(以下币种相同)给陈某某,被告人杜某某作为**公司代收利息人,2013年4月3日,陈某某将2013年3月份利息418500 元打入杜某某指定账户,杜某某利用身为**公司董事长公司及股东之机,在收到该418500元利息后未归还**公司,而挪用该资金归个人使用,至今未归还。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杜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9-04-11 12:43:00 来源:姑苏区检察院
编辑:周慧婷
更多…案件发布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董某某提起公诉
- ·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检察听证开到家门口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刘心、董绍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关于召开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尹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刘天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 · 【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苏强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