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检察主导责任,规范提前介入工作,提高刑事办案质效,7月23日下午,姑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弘、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杰、第七检察部主任陈玺至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与姑苏公安分局副政委宁爱民、法制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等人员就相关工作进行交流、讨论。
会上,姑苏区检察院与姑苏公安分局会签了“侦查取证法律指引规范”。公安分局领导表示通过签订该规范,不仅有助于规范公安机关内部的流程,同时也推动了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案件质量,公安机关在坚持两个统一的前提下全力按照规范的要求予以执行。卫检表示此项规范不仅是对公安机关民警办案取证的规范化,同样也是对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规范化,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整个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签订规范后,卫检又向公安机关通报了姑苏区检察院上半年的刑事办案情况,并对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性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公安机关表示将对姑苏区检察院反馈的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整改。